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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取消訂房

Cancellation​

很遺憾,

這次你我不能相聚在一起。

我們將在收到您的申請後,

取消您的預訂。

旅客於房費之訂金支付完成後,因個人因素須退款時,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,並扣除單次退款金流手續費(NT$50)後退款。
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
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至第十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七十。
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至第九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
(四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至第六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四十。

(五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至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三十。

(六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一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二十。

(七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

 

旅客於房費總金額支付完成後,因個人因素須退款時,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。

(八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。

(九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。

(十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

・退款需加扣50元手續費

・如臨時取消,福憩可為您保留一年(不包含當日入住),擇日再入住
・限延期一次,凡保留不得要求退款

若遇颱風天等無法抗拒因素,福憩以台南市發佈停止上班上課為基準,

可辦理全額退費(須加扣50元部分自行負擔手續費)。

訂房相關規範依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之

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規定辦理,


如有其他疑問,煩請與我們聯絡

台南福憩客棧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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